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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面房转让背后高价转让费成为租房市场潜规则

2016-12-29       浏览次数:2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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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到冬季,服装业的生意就特别好,临近春节这段时间更是一年中的销售旺季。为了抓住这个商机,唐女士想尽快找个合适的门面房进行装修。在考察过很多地段后,唐女士最终被金堤路一家门面房所吸引。可是,她与二房东交涉后,却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些问题。唐女士无奈地说:“这二房东倒也直言不讳,房东是不让收转让费的,但她要收,并且她说得先交定金才能与房东取得联系。我现在是进退两难:交定金吧,怕被骗了;不交吧,又怕这么好的店面错过了。我去市房管局查了查,也没能查到房东的电话。这可咋整?”
 
正如唐女士所说,二房东直截了当地表示:“我在接这个房子的时候,对方也告诉我‘房东不允许转让’。当时,转租给我的人告诉我,转的是房中的东西,转让费是3.8万元。因为家里孩子需要照看,我急着把门面房转租出去,所以可以低价转租给你。”二房东称,门面房的房租2016年4月到期,要接这个店只需要掏5万元,这里面包括2万多元的房租和转让费。
 
在我们要求见房东面谈时,她却告诉我们,房产拥有者是长垣人,常年不在濮阳。“你确定租房的话,可以先交定金,之后我就把房东的电话给你。其实,你也没必要跟房东联系,房子就在这里,我不会骗你。再说了,即便你跟房东联系,他也不会因为你从外地专门赶过来。我租房子时都是打电话确定后,就将钱转给房东了,不需要签合同。”该女子轻松的话让我们感到诧异:租房子居然不签租房合同,只需要一个电话就打款过去,如果遇到问题该怎么办?与该女子沟通了半天,她最后说:“你先留下电话吧,我跟房东商量一下再说。”
 
“门面房转让费太高了,有的高得让人无法忍受,做生意从零开始根本不可能。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小店,想要开业得有一二十万元,房租、转让费、装修,哪儿哪儿都是钱,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个转让费。”一名商户说。在采访中,不少正在做生意或者准备做生意的人发出类似感慨。调查中了解到,我市的门面房转让费动不动就几万元,甚至十几万元。
 
正准备开理发店的市民刘先生说:“我的理发店已经有两家连锁店了,现在正准备开第三家。开前两家时,因为好位置的门面房转让费太高,我就选择了位置一般的地段的门面房,但是转让费也都要好几万元。现在,我想开个高端一点的理发店,所以得找地段好的门面房。我看过不少地段合适的门面房,但转让费很高,而且交涉起来比较麻烦。租房一定得慎重啊,不然的话,一不小心就租贵了或者被骗了。”市区未来花园附近一家服装店的老板说:“虽然现在经济有点低迷,但是转让费一点儿也不低迷,这周围的门面房光转让费都得十几万元。”
 
据调查,半数以上的门面房有转让费。有些门店老板无奈地称,这都是公开的规则,想做生意就得出转让费,“就当是存钱了,如果自己不干了还可以转给别人”;有的门面房老板则认为转让费太不合理,做生意的成本一下子提高了很多。像唐女士所遇到的,房东不同意转让,而二房东以转让东西的名义将房子高价转让出去的也有。不少房东对自己房子转让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,因为他们往往与租户达成了一定的协议,比如承租人会将转让费与房东利益均沾。
 
转让费是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的,属正常现象,但是在接转租房时一定要慎重。“像唐女士遇到的情况,承租人要求先交定金再让与房东沟通,又不签订合同,只是口头交涉租赁事宜的方式,租房者一定要长点儿心。”
 
法律明确规定,“租房者已经将转让费用给了承租人,而承租人进行转让后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”的行为属于无效。租房者一旦受到很大损失,双方又无法协商的话,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。而一旦走诉讼这条路,将会非常麻烦,即便赢了官司,最后的执行也可能受到限制。租房者在接承租人的转租房时,一定要先与房东取得联系,因为承租人只是与房东签订了一个租房合同,起主导地位的还是房东。联系到房东后,三方达成一致再签订租房合同。如果在看房时,承租方执意不让租房者与房东联系,那么就放弃该门面房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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